Eternity Law International — 公开发行协议

公开发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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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共要约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范由以下公司提供的信息、法律、咨询、合规、交易支持及相关咨询服务:

EL INTERNATIONAL LLC,一家根据格鲁吉亚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注册号:404647735,注册地址:Area N 7, N 45 Revaz Tabukashvili Street, Mtatsminda District, Tbilisi, Georgia,以 Eternity Law International 品牌开展业务(以下简称“公司”)。

1. 一般条款

1.1. 本协议规定了公司向自然人和法人(以下简称“客户”)提供服务所适用的一般条款。

1.2. 客户——自然人或法人——通过支付公司服务费用的行为,确认接受并同意本协议正文以下所载的条款,并成为客户;公司与客户共同成为本公共要约协议的双方。

1.4. 公共要约协议无需客户签字或盖章,但具有与签署并盖章的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鉴于上述内容,客户应仔细阅读本文件全文。如客户不同意任何条款和条件,其可以拒绝接受本要约协议、付款并使用公司的服务。

2. 服务的性质和范围

2.1. 公司提供独立的法律、咨询、合规、交易支持及相关专业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价格和条件应由适用的发票、报价单、委托协议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其他书面通信确定。

2.2. 根据具体委托,服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法律及监管咨询;

  • 法律文件及交易文件的起草和审查;

  • 法律尽职调查;

  • 协助公司设立及重新注册程序;

  • 交易结构设计及所有权转让支持;

  • 合规及监管咨询;

  • 协助准备和提交申请及证明文件;

  • 与独立律师、顾问、注册代理人、公证人及其他专业顾问进行协调;以及

  • 在适当情况下,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及提供程序性支持。

2.3. 公司是一家独立的私人专业服务提供商。除非有关特定司法管辖区的单独委托中明确另有规定,公司不作为政府机构、公共机关、监管机构、许可机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经纪商、交易所、支付服务提供商、博彩运营商或任何其他受监管基础业务的提供商开展活动。

2.4. 公司网站中有关许可证、注册、授权、许可、受监管企业、金融服务、博彩、加密货币、支付服务或其他受监管行业的内容,仅描述公司法律及咨询服务的服务对象,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实际提供相关受监管业务。

2.5. 公司本身不签发、授予或保证获得政府许可证、注册、许可或监管批准。任何此类决定均由相关主管机关独立作出,并受适用法律、资格要求及监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约束。

2.6. 当网站包含有关现成公司、企业或持有现有许可证、注册或授权的公司的信息时,该等信息仅用于一般信息及B2B目的。公司的职责仅限于法律、咨询、尽职调查、交易及转让支持。发布此类信息不构成公司提供相关基础受监管服务。

3. 接受及服务开始

3.1. 客户通过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接受本协议。

3.2. 服务应在公司收到约定的付款以及客户合理需要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后开始提供。

3.3. 服务提供期限由公司与客户单独协商确定。期限自公司收到客户提供的全部必要信息之日起计算。

3.4. 任何取决于政府机关、监管机构、银行、交易对手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时间期限,均不在公司的直接控制范围内。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公司承诺:

  • 按照本协议组织并确保适当提供服务。

  • 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客户的个人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不向第三方转让或披露公司的文件以及有关客户的信息。

  • 就客户提出的其他问题提供口头和书面咨询。

咨询的范围、准备时间以及咨询形式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4.2. 公司有权:

  • 单方面确定所提供任何服务的价格并修改本协议的条款。

  • 根据法律要求、技术条件以及本协议的具体条款,同时考虑客户的意愿,自主确定服务的形式和方式。

  • 为高质量并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使用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的服务。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参与所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组成,并自行决定在其之间分配工作。

  • 要求支付已提供的服务费用。

  • 如果客户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或者客户未及时提交服务申请,公司有权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

  • 从客户处获取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任何信息。如果客户未提供、未完整提供或错误提供信息,公司有权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直至收到所要求的信息。

4.3. 客户有义务:

  •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期限和金额,及时并全额向公司支付所提供服务的费用。

  • 向公司提供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文件、信息和数据。

  • 不披露公司因执行本协议而向客户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他数据。

4.4. 客户有权:

  • 要求公司提供有关本协议项下服务组织及适当提供情况的信息。

  • 要求公司适当并及时地提供服务。

5. 第三方及监管机构

5.1. 公司可以协助客户与监管机构、政府机关、银行、支付机构、注册代理人、公证人及其他第三方进行沟通。

5.2. 此类第三方独立于公司开展活动。其决定、处理时间、要求、费用及内部政策均不受公司控制。

5.3. 公司不保证:

  • 任何许可证、注册、授权或许可的签发或维持;

  • 任何申请获得批准;

  • 任何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商户账户的开立或持续运营;

  • 获得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接纳或开户批准;

  • 所有权或控制权变更获得批准;或

  • 政府、监管机构或私人第三方作出任何特定决定。

5.4. 任何关于协助办理许可证、注册、授权或类似程序的表述,仅表示提供专业咨询及程序支持,并不意味着公司本身授予或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受监管服务。

6. 费用及付款

6.1. 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费用由公司根据网站 https://www.eternitylaw.com/ 上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服务由客户与公司员工另行协商。

6.2. 所有费率均以欧元计价。

6.3. 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付款以100%预付款为基础,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

6.4. 客户对其付款的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付款时间以资金到账公司往来账户的时间为准。

6.5. 公司保留自行决定修改收费标准的权利。

6.6. 所列费用适用于标准服务。如需要提供额外服务,费用可相应增加。

6.7. 公司提供公司注册及维护服务的费用须提前支付,之后按年度收取。

6.8. 公司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且不包括参与提供服务的银行及其他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6.9. 如果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不一致,并因此影响向客户提供服务的结果,公司保留不向客户退还该项服务已支付款项的权利。

6.10. 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过程中,公司为所订购的公司提供一套基本文件,该文件事先与客户协调确认。如果第三方要求提供不属于上述基本文件范围的文件,则客户应承担此类文件的准备及递送费用。

6.11. 第三方费用,包括政府费用、监管机构费用、公证费用、注册代理人费用、翻译费用、快递费用以及外部专业人员费用,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均不包含在服务费用中。

7. 责任

7.1. 公司对其约定服务范围内专业服务的适当履行承担责任。

7.2. 对于政府机关、监管机构、银行、支付机构、交易对手方或其他独立第三方作出的延误、拒绝、暂停或其他决定,公司不承担责任。

7.3. 对于因客户提供的不完整、不准确、具有误导性或过时的信息而产生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7.4. 网站发布的信息具有一般性质,不构成个别法律意见、监管批准、投资建议、财务建议或任何特定结果的保证。

7.5. 监管要求可能发生变化。客户确认,任何有关许可、授权、注册或监管处理方式的评估,均基于相关时间点有效的法律、监管实践及可获得的信息。

7.6.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不对客户无法获得服务承担责任,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且不提供其他服务:

  • 客户在接受服务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法使用。

  • 客户因发生技术或其他问题而无法获得已支付的服务。

8. 保密及个人数据

8.1. 公司仅在提供服务、履行适用的法律义务及保护其合法利益所合理必要的范围内处理个人数据及保密信息。

8.2. 在相关委托需要或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信息可以与专业顾问、承包商、主管机关及其他第三方共享。

8.3. 个人数据的处理还受公司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约束。

9. 争议及适用法律

8.1. 本公共要约协议具有服务提供行为凭证的法律效力。接受本协议无需签署单独的服务验收文件。如果客户在服务提供之日起两(2)个工作日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索赔,则视为服务已得到适当提供并被客户全部接受。

8.2. 客户关于所提供服务的索赔,应在争议情况发生之日起两(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公司,公司将予以受理和审查。

8.3. 如发生与服务提供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公司与客户应尽合理努力通过友好协商及诉前程序解决该争议。

8.4. 除非相关委托文件中明确另有规定,本协议受格鲁吉亚法律管辖。

8.5. 双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通过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协议履行、终止或有效性有关的争议。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情形造成的,则双方免于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政府机关的行为或限制、自然灾害、通信中断或其他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

10.2.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不得迟于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十(10)个日历日,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由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10.3. 双方确认,资金不足、财务困难或任何一方的破产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11. 最终条款

11.1. 本协议自付款收到公司往来账户之日起视为签订。

11.2. 客户接受本要约协议,即确认客户:已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条款;理解本协议的标的及条件;并理解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含义及后果。

11.3. 客户确认,其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权利、授权及法律行为能力。

11.4. 客户有权随时单方面退出公司的服务。在客户退出的情况下,任何已经支付给公司的款项均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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