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rnity Law International 公开发行协议

公开发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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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开要约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规范以下以 Eternity Law International 品牌运营的实体(以下合称“Eternity Law International”或“公司”)提供的信息、法律、咨询、合规、交易支持及相关顾问服务:

(a) EL INTERNATIONAL LLC

注册号:404647735

注册地址:Georgia, Tbilisi, Mtatsminda District, Revaz Tabukashvili Str., N 45, Area N 7

(b) ELI GLOBAL LTD

注册号:12586107

注册办事处:85 Great Portland Street, First Floor, London, United Kingdom, W1W 7LT

相关签约实体将在适用的发票、报价单、委托函、服务协议或向客户出具的其他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

1. 一般条款

1.1. 本协议规定公司向自然人和法人(以下简称“客户”)提供服务时适用的一般条款。

1.2. 客户(自然人或法人)通过支付公司服务费用,以其行为确认接受并同意本协议下文所述条款,并成为“客户”;公司与客户共同构成本要约协议的双方。

1.4. 本公开要约协议无需客户签字或盖章,但具有与签署并盖章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1.5. 鉴于上述情况,客户应仔细阅读本文件。若客户不同意任何条款,可拒绝本要约、不付款并不使用公司的服务。

2. 服务性质与范围

2.1. 公司提供独立的法律、咨询、合规、交易支持及相关专业服务。服务的具体范围、价格和条件由适用的发票、报价单、委托函或与客户约定的其他书面沟通确定。

2.2. 根据具体委托,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

  • 法律及监管咨询;
  • 法律及交易文件的起草与审阅;
  • 法律尽职调查;
  • 协助公司设立及重新登记程序;
  • 交易结构设计及所有权转让支持;
  • 合规及监管咨询;
  • 协助准备和提交申请及支持文件;
  • 与独立律师、顾问、注册代理人、公证人及其他专业顾问进行协调;以及
  • 在适当情况下,就与主管机关的沟通及程序提供支持。

2.3. 公司是一家独立的私人专业服务提供商。除非针对特定司法辖区的单独委托中明确另有约定,公司不作为政府机构、公共机关、监管机构、许可机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经纪商、交易所、支付服务提供商、博彩运营商或任何其他基础受监管活动的提供商。

2.4. 公司网站中对许可证、登记、授权、许可、受监管业务、金融服务、博彩、加密货币、支付服务或其他受监管行业的提及,仅用于描述公司法律及咨询服务的事项,不应解释为公司提供相关基础受监管活动。

2.5. 公司本身不签发、授予或保证任何政府许可证、登记、许可或监管批准。任何此类决定均由相关主管机关独立作出,并受适用法律、资格要求及监管裁量权约束。

2.6. 如网站包含有关现成公司、企业或持有现有许可证、登记或授权的公司的信息,该等信息仅用于一般信息及 B2B 目的。公司的角色仅限于法律、咨询、尽职调查、交易及转让支持。发布此类信息并不构成公司提供相关基础受监管服务。

3. 接受与服务开始

3.1. 客户通过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接受本协议。

3.2. 在收到约定付款以及客户应合理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后,公司开始提供服务。

3.3. 服务期限由公司与客户单独协商。期限自公司收到客户全部所需信息之时起计算。

3.4. 任何取决于政府机关、监管机构、银行、交易对手或其他第三方的时间安排均不在公司直接控制范围内。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公司承诺:

  • 根据本协议组织并确保服务得到适当提供;
  • 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客户的个人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不向第三方转交或披露公司的文件及客户信息;
  • 就客户的其他问题提供口头及书面咨询。

咨询的准备范围、时间及形式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4.2. 公司有权:

  • 单方面确定所提供任何服务的价格,并修改本协议条款;
  • 在考虑法律要求、技术能力、本协议具体条件及客户意愿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服务提供的形式和方式;
  • 为优质、及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聘用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并自行决定参与服务的专业人员组成及工作分配;
  • 要求支付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 如客户未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付款或未足额付款,且未及时提交服务申请,公司可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
  • 向客户获取履行本协议义务所需的任何信息。如客户未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 / 不正确,公司有权暂停履行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直至收到所要求的信息。

4.3. 客户有义务:

  •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期限及金额,及时并足额向公司支付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 向公司提供履行本协议义务所需的全部文件、信息和数据;
  • 不得披露公司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他数据。

4.4. 客户有权:

  • 要求公司提供有关本协议项下服务组织及适当提供情况的信息;
  • 要求公司适当并及时提供服务。

5. 第三方及监管机关

5.1. 公司可协助客户与监管机构、公共机关、银行、支付机构、注册代理人、公证人及其他第三方进行沟通。

5.2. 此类第三方独立于公司行事。其决定、处理时间、要求、费用及内部政策均不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5.3. 公司不保证:

  • 任何许可证、登记、授权或许可的签发或维持;
  • 任何申请获得批准;
  • 任何银行、支付或商户账户的开立或持续运营;
  • 任何第三方提供商完成客户接入;
  • 所有权或控制权变更获得批准;或
  • 政府、监管或私人第三方作出任何特定决定。

5.4. 任何对许可、登记、授权或类似程序协助的提及,仅表示提供专业咨询及程序支持,并不意味着公司自行签发或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受监管服务。

6. 费用与付款

6.1. 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由公司根据网站 https://www.eternitylaw.com/ 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定;个别服务与公司员工另行协商。

6.2. 所有费率均以欧元计价。

6.3. 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以 100% 预付款方式支付,并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

6.4. 客户对其付款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款项进入公司往来账户之时视为完成付款。

6.5. 公司保留自行决定调整费用的权利。

6.6. 所列费用适用于标准服务。如需提供额外服务,费用可相应增加。

6.7. 公司注册及维护服务的费用应预先收取,此后按年收取。

6.8. 公司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且不包括银行及参与服务提供的其他组织所收取的费用。

6.9. 如客户提供不完整、不可靠或相互矛盾的信息并影响服务结果,公司保留不退还客户就该项服务已支付费用的权利。

6.10. 在履行本协议义务过程中,公司为所订购公司提供一套基础文件,并事先与客户协调。如第三方要求基础文件包之外的文件,客户应承担该等文件的准备和递送费用。

6.11. 第三方费用,包括政府费用、监管费用、公证费用、注册代理人费用、翻译费用、快递费用及外部专业人士费用,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均不包含在内。

7. 责任

7.1. 公司对约定范围内专业服务的适当履行负责。

7.2. 公司不对政府机关、监管机构、银行、支付机构、交易对手或其他独立第三方作出的延误、拒绝、暂停或其他决定负责。

7.3. 因客户提供不完整、不准确、误导性或过时信息而产生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7.4. 网站发布的信息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个别法律意见、监管批准、投资建议、财务建议或对任何特定结果的保证。

7.5. 监管要求可能发生变化。客户确认,任何有关许可、授权、登记或监管处理的评估,均基于相关时间适用的法律、监管实践及可获得的信息。

7.6. 如客户无法获得服务,公司不承担责任;在以下情况下,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其他服务亦不予转移:

  • 客户在服务提供时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法使用。
  • 客户因技术问题或其他已发生的问题而无法获得已支付的服务。

8. 保密与个人数据

8.1. 公司仅在为提供服务、履行适用法律义务及保护其合法利益所合理必要的范围内处理个人数据和保密信息。

8.2. 在相关委托所必需或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信息可与专业顾问、承包商、主管机关及其他第三方共享。

8.3. 个人数据的处理还受公司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约束。

9. 争议与适用法律

8.1. 本公开要约协议具有服务提供确认文件的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确认文件。若客户在服务提供之日起两(2)个工作日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异议,则服务视为已适当提供并被客户全部接受。

8.2. 客户对所提供服务提出的异议,公司在争议情况发生之日起两(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处理。

8.3. 如因服务提供产生任何争议或分歧,公司与客户应尽合理努力通过友好及诉前方式解决。

8.4. 除非相关委托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

  • 若签约实体为 EL INTERNATIONAL LLC,本协议受格鲁吉亚法律管辖;以及
  • 若签约实体为 ELI GLOBAL LTD,本协议受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管辖。

8.5. 双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通过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其履行、终止或有效性相关的争议。

10. 不可抗力

10.1.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战争、军事行动、罢工、公共机关的行为或限制、自然灾害、通信中断或其他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10.2.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但最迟不超过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十(10)个日历日,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可获得时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10.3. 双方确认,资金不足、财务困难或任何一方资不抵债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11. 最终条款

11.1. 本协议自款项进入公司往来账户之时起视为订立。

11.2. 接受本要约即表示客户确认:已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理解本协议的标的和条件;并理解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意义和后果。

11.3. 客户确认其拥有订立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权利、授权及法律行为能力。

11.4. 客户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使用公司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客户已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均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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