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配或私人配售证券;
- 买卖低流动性证券(交易商业务、经纪业务、商业销售、清算业务、市场衍生品、中介、经纪和代理服务等);
- 与证券无关的衍生品的市场交易;与他们相关的中介/经纪/代理服务。
- 资本 – 1亿日元
- 根据目前的业务方法(买卖房地产管理信托),可以在留下现有的管理人员开展业务
- 总裁和业务经理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两人的工资总额约为150万日元。
- 该活动符合获得房地产合资企业许可证的标准(资本、净资产和人员)。
- 由于公司的净资产在5000万日元以上,您也可以获得发放贷款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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